以神的話為事奉的準則,在實行上第二面就是按照全本聖經(包括新舊約)所記載事實的實行原則來事奉主。
以神的話為事奉的準則,在實行上第三面就是透過聖經所記載的事實,認識基督無限的意義,而按著其意義事奉主。主在約翰福音五章39節說:『……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』